NEWS 新闻

设计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选拔办法

发布日期:2022-11-03        
审核

根据《江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设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一、申请条件

1、满足《江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外语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40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TOFEL≥80分,IELTS≥6.0分。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或相当条件者:

1)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论文以上;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3)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著作;

4)省部级以上重要竞赛获奖二等奖及以上且排名前2位。

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学位者,不做第2、3条要求,需提供相应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直接填报专业、意向导师。

二、材料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12月1日之前将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按以下要求提交:

1、电子材料:发到邮箱sjxy-yjs@jiangnan.edu.cn,邮件标题为:博士报名材料-姓名-申报导师姓名,文件大小必须小于30M:

(1)《报考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一览表》(下载地址:http://sodcn.jiangnan.edu.cn/info/1021/4310.htm

(2)已发表(含录用)论文复印件、获奖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3)个人PPT简介(很重要),主要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发表的论文、主持的科研项目、竞赛获奖以及其他相应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要求简单明了。PPT书写要规范,参考文献符合江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书撰写的要求。

2、纸质材料:通过现场递交或快递(仅限EMS或顺丰)向学院提供以下纸质材料(A4打印或复印):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硕博连读考生由所在学院党支部签字盖章,其他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2)两份《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必须是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必须有推荐专家本人签名及专家所在单位盖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江南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学院负责人签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如街道办、居/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

(5)《江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

(6)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硕士阶段的学生证复印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8)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

(9)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

(10)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1)已发表论文复印件,获奖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

(12)《报考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一览表》

注:以上材料在考生录取后将放入学生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考核流程

(一)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内容:英语、专业综合、设计理论、专业面试。

英语、专业综合、设计理论、专业面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英语、专业综合、设计理论,不计入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须提前准备一个8分钟的PPT,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科研成果及拟开展研究方向等。专家对基本科研能力、科研素质(含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采用即问即答方式打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30分钟。

3、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自然辩证法》考核,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进入学院考核。

学院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设计史论》和《专业设计》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综合考核。

四、录取

1、考生按“专业面试”成绩和导师的招生名额进行录取。

2、考生如被非报考导师拟录取,则须签“转导师申请书”,由报考导师、拟转导师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同意。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录取。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办咨询电话:0510—85329264马老师

邮箱:sjxy-yjs@jiangnan.edu.cn

收件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设计学院研究生办B204

六、其他

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招生过程中,如果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的考生考核、录取结果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设计学院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