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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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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4月4日(周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各学院(单位)、各部门要在4月1日前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包括实验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以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和危险品的使用与保管等),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三、清明放假期间,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总值班安排,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安排清明值班。值班表于4月1日前汇总至校长办公室:po@jiangnan.edu.cn。

四、清明放假期间,各学院(单位)、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开启手机,保证通讯畅通,便于工作联系,处理有关事宜。

 

校长办公室